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徵求 技士~2022-08-18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8-08~2022-08-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專技轉任人員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具行政裁處經驗、英文能力佳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動物檢疫行政業務規劃,含動物檢疫行政裁處案件之處理、連繫及執行、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之處置。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物檢疫組(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10樓)
聯絡E-Mail swan82@mail.baphiq.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18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機關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及上開證明文件資料等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075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系及職稱,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02-23434236施小姐,有關業務問題,電洽02-33436417黃先生。
六、本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