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08~2022-08-1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專技轉任人員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具行政裁處經驗、英文能力佳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動物檢疫行政業務規劃,含動物檢疫行政裁處案件之處理、連繫及執行、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之處置。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物檢疫組(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10樓) |
聯絡E-Mail | swan82@mail.baphiq.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18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機關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及上開證明文件資料等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075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系及職稱,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02-23434236施小姐,有關業務問題,電洽02-33436417黃先生。 六、本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