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勤務管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2-07-28~2022-08-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熟練電腦文書處理技能。 4.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程度者尤佳。 5.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1.每日緊急任務及演訓飛行任務之派遣及修正、每日飛機派遣及任務執行狀況等相關表件之彙整、統計等業務。 2.駐地飛航管制及塔台放行作業之執行、網路飛航計畫簽放系統AES飛航計畫填製及GPS軌跡之下載與上傳事宜、航機無線電之通聯及處理、飛機起降時間之管制及登錄、航情及航空氣象資料之傳遞、登錄等事宜。 3.演訓、緊急勤務、塔臺及近場臺、戰管等飛航相關之協調、聯繫事宜。 4.GPS、PLS等相關飛行裝備保管攜出(入)登記及保養、管制CAPT裝備運用及檢查保養等飛行裝(具)備之保管及送校(檢)事宜。 5.勤務管制室財產裝備管理、勤務隊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勤務第一大隊第三隊(2名):花蓮縣新城鄉大漢村華興街1號。 二、勤務第三大隊第三隊(2名):臺東巿中興路三段401巷52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通訊報名,相關報名表件請至本總隊網站(https://www.nasc.gov.tw/) 人事徵才專區下載。其中「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妥後請E-mail至yujin@nasc.gov.tw;並連同「應檢具之紙本資料」於111年8月10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人事室收(地址: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0樓),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勤務管制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應檢具紙本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簡式>(請簽名,並書明白天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無檢附證明文件視同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3)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及相關證照影本(例如電腦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 (4)男性若已服役者,請檢附役畢或免役證明影本。 3.資料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職缺工作地點為花蓮縣及臺東縣之勤務第一大隊第三隊(花蓮縣)及勤務第三大隊第三隊(臺東縣),月支報酬新台幣36,932元。 5.本次甄審除正取名額外,另得視情形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限。 6.工作內容問題請洽: 人事室沈小姐,電話:(02)89111100分機745 航勤組林小姐,電話:(02)89111100分機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