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2-18

徵才機關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3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2-14~2023-02-18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
☑大學 ☑專科 ☑高職(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高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大學畢業勞工、社會、心理、管理等系所畢業為佳或取得就服乙級證照或相關就業服務工作經驗尤佳。
3.具標案執行、津貼審查及新聞稿撰寫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就業服務業務(含標案計畫執行及獎助津貼審查等)及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08221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
聯絡E-Mail yichen3119@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核薪方式:
☑月薪(約僱3等220薪點,約新臺幣28,534)
2.僱用期限:
定期契約
本職缺係辦事員職務出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如因工作不力或違背有關規定得隨時解雇,如因工作不力或違背有關規定得隨時解雇。
3.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4.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網際網路 口網頁編輯 口商業軟體 口程式設計 口其它
5.駕照要求:有重型機車駕照、普通小型車駕照者尤佳
6.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 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簡歷表、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4. 其他資格佐證資料影本(如英檢證照等)相關文件)完整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自傳請勿空白)。
7.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打字測驗(面試當日進行電腦實機測驗,中文打字輸入每分鐘3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測驗及格者方能參加面試)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疫情原因將視需要採視訊方式),依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8.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操作手冊https://www.epa.gov.tw/DisplayFile.aspx?FileID=CF3770D40DEC3C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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