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8-25~2020-08-31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都市計畫、環境規劃、地政及其他相關系所畢業,具備國土及都市規劃業務經驗尤佳。2.熟悉AutoCAD及Microsoft基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所定不得僱用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辦理都市計畫、國土規劃、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景福街100號(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北區規劃隊) |
聯絡E-Mail | juchi1108@tc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掛號」通訊報名,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 以A4規格依序裝訂俾利審查,於109年8月 31 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人事室收,聯絡人:02-27721350分機305蔡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北區規劃隊約聘人員」: (1)履歷表(格式不限請附「照片」及「簡要自我介紹」,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工作經驗證明及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資料恕不退還。 3.本分署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分署得予從缺。 4.本職缺係延長病假之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延長病假人員銷假前一日止,聘用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本職缺薪資,大學畢業312薪點,月薪新臺幣38,906元,碩士以上畢業328薪點,月薪新臺幣40,90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