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 6職等至薦任第 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1-21~2022-02-08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 2、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6條迴避任 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 陞遷法 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觀光業務 (1)觀光業務宣導 (2)觀光設施管理維護 (3)觀光設施修繕工作 (4)配合各項觀光活動及行銷推廣 2.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及活化經營等計畫 3.龍潭元宵活動 4.支援龍舟賽活動 5.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
聯絡E-Mail | 10007316@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人員請透過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投遞履歷。 2、請將相關證明 附件上傳至系統(1) 最高學歷畢業 證書影本 。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 (3) 現職之銓審函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人員 1名,另得擇優增列候補 1 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