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宜蘭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行政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0-05-14~2020-05-19 |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士(含)以上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富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
| 工作項目 | 1.課審會審議大會相關業務。 2.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相關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
| 聯絡E-Mail | personnel@tcvs.ilc.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09年5月19日上午12時前先以電子郵件形式寄至工作圈信箱,信箱:hscd281@gmail.com,書面資料請郵寄國立宜蘭高中秘書室收,並請於封套上註明「應徵專任助理」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1) 履歷表(含近照),載明基本資料(務必留下聯絡電話)、家庭狀況、相關學經歷、專業知能及個人自傳;(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男性需另繳退伍證書或兵役證明影本。 2.經面試合格者通知上班,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 3.如對工作內容或性質有疑義,請洽劉小姐,電話:03-9324153分機105。 4.報名人數過多時,本校得考量業務性質,以電話通知應徵者參與面試。無論錄取與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5.面試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6.本計畫聘用期間預定自109年6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表現優異者,機關基於業務整體考量,得予續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