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處 徵求 臨時人員~2020-11-25

徵才機關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其他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0-11-18~2020-11-25
資格條件 1.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國民,領有本國國民身份證者。
2.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3.學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4.經歷:有文書處理相關行政經驗者。
5.履歷表(請附照片並詳述自傳)一份。
6.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事。
7.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行政、文書及庶務等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臺南市東區崇聖路二段與崇賢六路交叉口或 臺南市東區(本處所屬工務段或工程隊)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
二、工作報酬:月薪新臺幣30,970元。
三、一律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附:1.國民身份證影本。2.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4.履歷表(請附照片並詳述自傳)。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報名資料請依序裝訂,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身心障礙者臨時人員」等字樣,於109年11月26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寄,未掛號郵寄者恕不受理報名,收件地址:40150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處秘書室,(聯絡電話:04-22252627轉536李小姐 ),證件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報名者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等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
五、報名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之履歷資 料亦不退件。
六、甄選後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錄取者因故未於期間內報到,或於契約期間內離職者,依口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七、參加甄試者請攜帶身份證件及身心障礙證明正本以供身分核對。
八、本案錄取者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之規定於到職前提出體格檢查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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