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龜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委任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9-02~2021-09-08 |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高度服務熱忱,做事細心,主動積極,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在例假日加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 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99號 |
聯絡E-Mail | 10012699@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經甄試錄取者,公告於本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並通知錄取人員,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龜山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劉先生,電話03-3201922轉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