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0-10-26

徵才機關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0-10-14~2020-10-26
資格條件 1.具普通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四等以上考試相關類科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且具汽、機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1.辦理綠美化市容推行及其他觀光事業事項
2.辦理農、林、漁、畜情之調(檢)查與農特產品推廣活動。
3.辦理與經建行政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聯絡E-Mail AQ9689@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證件請用A4影本,並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及本人親自簽章),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審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英語能力證明(無則免附)
7.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8.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等資料影本
二、甄試時間: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02)24931111轉30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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