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10-14~2020-10-26 |
資格條件 | 1.具普通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四等以上考試相關類科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且具汽、機車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1.辦理綠美化市容推行及其他觀光事業事項 2.辦理農、林、漁、畜情之調(檢)查與農特產品推廣活動。 3.辦理與經建行政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
聯絡E-Mail | AQ9689@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證件請用A4影本,並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及本人親自簽章),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審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英語能力證明(無則免附) 7.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8.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等資料影本 二、甄試時間: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02)24931111轉304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