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約34,916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12-16~2021-12-21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文書能力,具有文化行政、政府採購及招標等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臺中市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輔導中心相關事項。 (二)辦理文化部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升級計畫補助申請及結案核銷及相關資料彙整填報等事項。 (三)辦理文化部「推動藝文專業場館升級計畫─地方藝文場館興建計畫」可行性評估相關事項。 (四)辦理臺中市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評鑑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0)年12月21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化資源科科員職務代理人員」。 五、其他: (一)本職務為考試分發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到職日(到職日為111年1月3日以後)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0年12月21日止。 (七)郵寄地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八)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5119(文化資源科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