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徵求 技士~2020-07-03

徵才機關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0-06-30~2020-07-03
資格條件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以上學校畢業。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程」職系任⽤資格之公務⼈員。
三、無公務⼈員任⽤法第26、28條暨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者。
四、無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應迴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程等⾏政相關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一號
聯絡E-Mail a540012@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式:
(⼀)請於109年7⽉3⽇前登入⾏政院⼈事⾏政總處⼈事服務網「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所調閱。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檔案後上傳⾄「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下列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學歷畢業證書。
6.國⺠⾝分證影本。
7.其他相關專⻑證件(無則免附) 。
⼆、經審查資格符合⼈員必要時擇優進⾏⾯談,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三、遴選正取1名,備取1名,若正取⼈員商調未成,由備取⼈員遞補;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並依公務⼈員任⽤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事宜。
五、本所聯絡電話:(08)8880356 聯絡⼈: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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