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徵求 駕駛~2021-05-14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預估缺,110年7月16日出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4-19~2021-05-14
資格條件 1. 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技工、駕駛。
2. 品行端莊、無不良紀錄。
3. 駕駛須具職業汽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分署辦公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日期:請於110年5 月14日(星期五)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分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如附件)。
(2)職業汽車駕駛執照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資料。
3.報名參加甄選者,應現職為各機關工友、技工、駕駛。
4.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5.本職缺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2萬5,365元至3萬4,375元;加班費均核實計算發給。
6.聯絡人: 任先生 電話 03-357-9573分機418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