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30~2020-02-05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畢業,未具雙(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三)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另具水土保持工程、土木工程專長或相關經歷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水土保持工程相關業務(含須外勤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至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土木工程職系水土保持工程類科技佐)分發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失為止。 (三)僱用報酬: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暨相關規定,每月以4等250薪點標準支給(124.7*250=31,175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勞退等自付額)。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地址:4274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09年2月5日前檢附簡歷表(請至臺中市潭子區公所網站首頁/公告訊息/機關徵才/本職缺徵才公告項下下載表格繕具)、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郵寄或送達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地址:4274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本所農業課技佐職務代理人職務」。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4-25388699#3401;聯絡人:詹小姐。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