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2-01-08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1-03~2022-01-08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等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法制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 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四) 具高度工作熱忱、協調合作及資訊處理能力,通過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法制及國賠相關業務。
(二) 服務稽核。
(三) 本所新聞資料蒐集陳核閱及媒體聯繫。
(四)防災中心人員輪值排班、電話設定及相關設備運轉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3樓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聯絡E-Mail tmyan@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請於本(111)年1月 8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下列基本資料表及佐證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1.基本資料表
檔案請至下列網址下載(本所徵才公告網頁)https://www.dali.taichung.gov.tw/
2.佐證資料(以下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現職派令。
(2)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畢業證書影本。
(二)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實際情況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3.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4-24063979#331 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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