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0-01-13

徵才機關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預估缺 預計109年1月20日出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0-01-07~2020-01-13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社會行政職系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 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未滿18歲健保補助、早期療育及兒童少年生活扶助、低收入戶暨弱勢兒少醫療補助。
(二)國民年金、全民健康保險。
(三)老人相關業務之辦理。
(四)身心障礙者鑑定、器具補助、愛心手鍊之處理、辦理表揚及歌唱比賽活動。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40149 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
聯絡E-Mail t24953078@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依線上與書面擇一方式報名:
(一)線上報名:請於民國109年1月13日(17:00前,逾時不予受理)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英檢及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二)書面報名:請於民國109年1月13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完整經歷)、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英檢及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證明文件(請依序用長尾夾裝訂,毋須檢附訓練、獎懲等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40149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臺中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收,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社會行政職系課員」。聯絡方式:04-22151988分機721馮主任。五、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二)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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