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06~2020-01-09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三等特考或相當等級考試財稅行政職系相關類科及格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4.具綜合所得稅法令及行政業務、遺產贈與稅審查業務經驗者尤佳。 5.具公文寫作能力、文書處理及熟悉WORD、EXCEL、OPEN OFFICE等相關文書軟體。 |
工作項目 | 綜合所得稅法令及行政業務、遺產贈與稅審查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3樓之3(北投稽徵所) |
聯絡E-Mail | na12629@ntb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請確認履歷內容無誤後完成授權同意本局調閱履歷。另請上傳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影本、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影本及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若有疑問,請洽:02-23113711分機2709蕭小姐。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送)。 3.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