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11-05~2021-11-10 |
資格條件 | 一、性別:均可。 二、學歷: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一)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七)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八) 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專科以上畢業者每月2萬6,040元 高中(職)畢業者 每月2萬5,410元 國中以下 每月2萬5,250元 |
工作項目 | 1.每日至桃園市政府辦理公文交換。 2.協助文書、檔案作業。 3.協助廳舍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
聯絡E-Mail | 10004912@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於110年11月10日17時前,備齊下列報名文件E-mail:10004912@mail.tycg.gov.tw(發送後,請以電話自行確認)或郵寄(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業務助理(臨時人員)職務,或親送本公所秘書室收(地址:3255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者恕不退件。 【報名文件】: (一)報名表:請至本公所網站〈http:// www.longtan.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 訊下載或至本公所秘書室領取。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自傳:略述自我成長背景及專長、對本項業務之瞭解與認知等(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甄選: (一)面試日期:暫訂110年11月15日 (二)地點:本公所101會議室(或臨時指定本公所其他地點)。 (三)方式:資料審查、公開面試。 (四)評選標準:(資格條件)30%、(自我介紹、表達能力、人格特質)70%。 (五)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實際任用期間依本公所之需求調整。 附則: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公所臨時人員僱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名,聯絡人:秘書室葉美珍小姐,聯絡電話:03-4793070#3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