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A600040)~2021-05-2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六等(280薪點)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A600040)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5-13~2021-05-2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考選部規定之土木工程類科應考資格)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3.身心障礙者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辦理航空城計畫工程推展及工程跨機關協調窗口等。
2.航空城計畫地上物查估履約管理及查(複)估案件處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聯絡E-Mail 1006701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資格且意者請自即日起至報名截止日(110年5月20日前),檢附下列資料親送或逕寄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人事室(337017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航空城工程處職務代理人A600040」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等資訊。
3.先以書面審查,並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聯絡電話:03-3867400轉4244段小姐)。
4.聘用期間:自實際進用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當日止(預計110年10月),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
5.待遇:以聘用六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4,9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6.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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