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1-05-14~2021-05-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現職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具有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 (三)、具有採購、總務等相關經驗尤佳。 (四)、無特考特用等轉調限制、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工作項目 | 1.工程營繕及修繕採購業務。2.庶務及空間管理等相關工作之規劃與執行。3.總務室品質管理及評鑑條文等相關事宜。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彰化縣埔心鄉中正路2段80號) |
聯絡E-Mail | C005236@chhw.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表件(所繳交或陳述資料與事實不符者,經查證屬實,撤銷錄取資格,未附者為資格不合,恕無法參加甄選,亦不予退還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一)、畢業證書影本。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現職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影本。 (五)、相關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以上證明文件,資料未檢附或缺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甄選方式:經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必要時擇優通知來院參加甄選,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甄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合格者來院甄選時,告知時間及地點,應徵者如無法依通知之面試時間準時參加者,視同棄權。 (三)、錄取方式:經開會評審後,報請本院核定,公告正取1名,備取2名。但報名應徵者皆不合適者,予以從缺,重行公告辦理甄選。 四、如有疑義,請電話洽詢本院人事室,電話:04-8298686轉8203徐小姐;工作內容請洽詢總務室吳副主任04-8298686轉8702。 五、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