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法警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0-06-01~2020-06-15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備法警管理辦法第9條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調任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
工作項目 | 法警勤務,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中午休息時間、夜班及假日值勤。 |
工作地址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時間、方式:自公告日起至109年6月15日(星期一)止,一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應繳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請郵寄至88056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臺灣澎湖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法警」)。 2.聯絡電話:(06)9216777分機401謝小姐。 3.簡章、報名表、體格檢查表請於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下載。 (二)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就應考人之工作經驗、專業知識、才識、儀表談吐應對等項目綜合評分(成績佔100%)。 (三)錄取名額:預估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如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