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徵求 聘用人員~2025-12-11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8等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08~2025-12-11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二) 具行政事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航空氣象相關行政業務。
(二) 協助辦理飛航服務安全管理行政業務。
(三) 協助辦理總臺年報及重要活動紀事等相關庶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安全計畫室)。
聯絡E-Mail april@anw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376薪點(約新臺幣52,301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所代理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2月31日),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含自傳),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必附)、身分證影本(必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增列候補名額2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電話:(02)87702972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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