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聘用人員~2026-02-24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至328薪點(折合新臺幣45,624元)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09~2026-02-24
資格條件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工作項目 一、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總窗口,辦理總計畫申請及經費報結工作。
二、辦理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業務:
(一)辦理生命教育-校園犬貓及動保教育補助計畫。
(二)推動國中社團與服務學習(含多元社團補助計畫、學生自治組織研習等)。
(三)配合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辦理教育宣導(含校園交通安全研習、導護裝備補助、績優導護志工評選及表揚等)。
(四)辦理社會情緒學習(SEL)融入正向管教與班級經營之增能研習。
(五)國中品格教育推動計畫。
(六)人權法治教育研習計畫。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
聯絡E-Mail am087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聘用期間:
一、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起依聘用計畫及考核一年一聘。
二、錄取人員聘用期間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經費中止、聘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自115年2月9日至115年2月24日(星期二)前。
二、報名方式:有意擔任本職務且符合資格者,於截止日前,檢具相關證件資料,得依以下述擇一方式報名:
(一)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二)或逕寄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北區中等教育科,聯絡電話:02-27208889#635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電子檔並請同步郵寄至am0873@gov.taipei。
(三)請按照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上傳照片及上傳資格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1、履歷表(含照片)。
2、最高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及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由政府機關、學校與事業單位(含公民營機構、法人、團體等)開具之服務、在職或離職證明書,並須載明「工作期間起迄時間」)。
3、個人自傳約300字,內容包括: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相關資訊詳細請參照附件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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