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3-13~2018-03-23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歷具有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具Word、Excel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具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處事細心,服從負責,品德端正,善於溝通協調,無不良紀錄。 六、能配合業務更換指派、假日及星期六輪值及加班。 |
工作項目 | 一、宇宙探險設施巡查維護。 二、特效控制軟硬體系統維修保養。 三、現場為民服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時間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07年3月23日(星期五),備齊應繳證件(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本人之電話)以掛號郵寄本館人事室收(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郵遞區號11160),信封上請註記「應徵技佐,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4551轉105。 肆、繳驗表件: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伍、採通訊報名: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常用表格下載(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Index=5 需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自傳及親筆簽名)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銓敘部最近銓審函影本。 六、現職派令影本。 七、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 陸、是否須輪值:需輪值。 柒、甄選方式:擇優通知面試。 捌、甄選時間及地點:俟書面審查資格文件並確認符合報名資格後,將電話通知應徵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