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地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5-02~2018-05-14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至遲須自107年7月13日起不受特考特用轉調限制者),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辦理地政業務經驗及熟諳地政相關法令者優先錄取。 |
工作項目 | 辦理國有土地接收保管等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巷18號(近捷運國父紀念館站)。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07年5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郵寄本署人事室邱小姐收(如親遞者,請送本署收發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接收保管組地政職系科員職務」。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並擇優錄取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有疑問請電(02)27718121轉分機2103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