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9-08~2017-09-15 |
資格條件 | 1.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化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及主管職務經驗者。 2.須能配合假日活動加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台江文化中心營運管理、公文書核稿、研考總窗口及專案計畫執行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 |
聯絡E-Mail | pight0715@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最近3年獎懲資料。 6.主管職務經驗證明。 7.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 「求職徵才」網頁下載填寫。 8.意者請於106年9月15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以電子郵件寄至pight0715@mail.tainan.gov.tw。 9.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10.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徵徵才」網頁。 11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公車資訊查詢: 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