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專員~2017-09-15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7-09-08~2017-09-15
資格條件 1.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化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及主管職務經驗者。
2.須能配合假日活動加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台江文化中心營運管理、公文書核稿、研考總窗口及專案計畫執行
工作地址 臺南市
聯絡E-Mail pight0715@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最近3年獎懲資料。
6.主管職務經驗證明。
7.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 「求職徵才」網頁下載填寫。
8.意者請於106年9月15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以電子郵件寄至pight0715@mail.tainan.gov.tw。
9.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10.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徵徵才」網頁。
11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公車資訊查詢: 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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