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徵求 聘用社會工作員~2019-08-1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六等二
職稱 聘用社會工作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07-25~2019-08-12
資格條件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項規定所列資格者,且從事社工(輔導)工作1年以上。
二、生理性別為男性者,需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者。
三、 296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6,911元。
四、其他:
1. 對於少年輔導及社會工作有高度熱誠、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且身心健康無刑事前科紀錄者。
2. 領有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3. 具有少年輔導、方案執行及外展工作經驗尤佳。
4. 需能配合夜間及假日外展工作及輔導工作。
5. 本計畫為配合政策計畫,計畫完成或停止時即應終止聘用關係。
6. 本職缺若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7. 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109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8. 候用期間於公告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依成績高低順序辦理遞補;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工作項目 1.辦理中央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2.運用社會工作或心理相關工作方法,從事預防少年犯罪及輔導。
工作地址 桃園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簡章親自索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7樓(少年警察隊)。
業務承辦人:輔導員陳姞臻 電話(03)3472011。
二、簡章網路下載:www.tyhp.gov.tw本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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