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徵求 約聘職務代理人~2019-09-17

徵才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聘用6等280薪點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會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9-10~2019-09-17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畢業,如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尤佳。
2. 熟諳電腦軟體(OFFICE)操作及文書處理。
3. 於聘用期間內無兵役義務者。
工作項目 辦理預算審核、會計月報編製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聯絡E-Mail enid@fs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意者請於期限內(108年9月17日前)檢附下列資料文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資料內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逕寄: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計室蔡小姐,聯絡電話:02-89680757,合格者將通知面試,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恕不退件。
2. 報名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如已錄取,願受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僱,願受解僱處分。如有不實,並負一切法律責任。
3. 依公務員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會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會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各款情事;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經理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5. 工作起迄時間:本職缺係代理本室科員娩假期間所遺業務,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娩假期滿(約108年12月底),如代理原因提前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另視公開甄選將擇優錄取候補1名。
6. 月支報酬:本職缺以約聘6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4,9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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