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竹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測量助理 |
官職等 | |
職稱 | 測量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8-01-30~2018-02-05 |
資格條件 | 一、應具備下列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者。 3.男性需服完兵役或免服兵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報名: 1.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2.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或易科罰金之宣告。 3.受保安處分或矯治處分宣告確定。 4.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確定。 5.因案遭通緝在案。 |
工作項目 | 測量助理之工作職責如下: 一、測量內業:土地複丈、建物測量申請案件收件、歸檔、定期通知書繕寫,地籍調查表、土地複丈圖、建物測量成果圖之整理歸檔、地段圖、地籍圖謄本繪製、建物測量成果圖影印、地籍公告圖註記、測量儀器之管理、表冊之抄錄、繕寫、統計。及協助土地複丈圖、連絡圖、建物測量圖、成果圖之調製、副圖、膠片圖、地籍藍晒圖之訂正、圖根點、界址點坐標、土地、建物面積第一次計算、電腦文書處理暨測量主辦人員臨時交辦之測量內業事務性工作事項。 二、測量外業:實地測量作業之儀器搬運、整置,量距、豎菱鏡或標桿,選點、協助申請人(含代理人)埋設界標,記簿及協助辦理地籍調查,對講機攜帶通話暨其他配合測量外業事務性工作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鯉南路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填送「履歷表」 (含自傳並註明應徵職缺)並檢附:身分證影本、學歷證件影本、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正本、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上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二、報名截止日期:107年 2月5 日止,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 四、受理單位:南投縣竹山地政事務所簡課員(聯絡電話:049-2642125) 五、新僱測量助理之遴用,應經三個月試用,試用期間應指定實務經驗豐富之測量員予以訓練,期滿經僱用機關主管考核合格者,予以僱用。曾在其他機關充任測量助理,非因過失而離職,持有證明文件者,得免予試用。 六、新僱測量助理之遴用,如有未符資格條件,一經查覺應予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