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8-11-07~2018-11-13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三)具有公文寫作能力及熟悉電腦辦公室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 (四) 任事積極、樂觀進取,無不良嗜好。 |
工作項目 | 辦理統計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矯正署(33307桃園縣龜山鄉宏德新村180號) |
聯絡E-Mail | whjune@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歷、最高學歷證書、相關證件及自傳,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法務部統計室約僱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07年11月13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33307桃園縣龜山鄉宏德新村180號法務部矯正署統計室收。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署網站公告 (五)工作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本職缺108年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或僱用原因消減之前一日止,如有報名或工作項目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3188501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