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 徵求 學員個管兼導師~2017-08-15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學員個管兼導師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7-08-08~2017-08-15
資格條件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2.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
4.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5.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
6.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工作項目 1.學員學習、生活、心理、情緒、行為輔導。
2.家庭訪視、個案研討、家長座談。
3.各項學員活動、課程帶領。
4.媒合就業。
5.招生甄試。
6.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三路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柯青宜 電話:07-3214033分機268

備註:
1.薪資: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規定,高中職27,524、專科29,529、學士31,531元、碩士36,053元。
2.報名方式及期限:即日起至106年8月15日下午5時止,將報名文件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中心(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三路101號教務課,信封上註明「應徵學員個管兼導師」。
3.報名應備文件:甄試報名表、自傳、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文件、相關工作經驗或技術士證證明,以上證明文件繳交影本,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退件。
4.甄選日期及地點:106年8月17日下午02時00分於本中心2樓會議室。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將以電話或e-mail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另通知。
5.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報名檢附證件資料之正本供驗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6.甄審結果於甄試後翌日內公告於本中心網站首頁/最新消息(http://poai.kcg.gov.tw/?Page=BulletinDetail&Guid=07e9d4e4-ad25-89de-1afe-e9ab4a96bad0),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錄取人員應依本中心通知日期時間辦理報到後正式上班,詳細報到時間及地點併同錄取公告發布。
7.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如錄取人員未報到或報到後因故離職,以備取名單依序遞補。
8.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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