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18-10-30

徵才機關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18-10-24~2018-10-30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行政及兵役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7年10月30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請依序用長尾夾裝訂),郵寄至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擬應徵職缺,人事室聯絡電話:03-9801004分機102黃先生)。二、資格符合者,於107年11月1日上午9時於本所二樓會議室進行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另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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