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02~2023-05-08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且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所民政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本職缺得視實際業務需要工作指派至所內其他課室(附屬機關)。 |
工作地址 |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
聯絡E-Mail | aaa85289295@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本所聯絡電話:03-8523126分機180人事室吳主任。 備註: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辦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