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6~2025-06-0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資訊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調任者。 四、具資訊安全、採購業務之相關經驗,且有資訊安全相關證照者尤佳。 五、具溝通協調及團隊精神之人格特質。 |
工作項目 | 一、本處資訊系統業務及研究發展。 二、負責專案進度與資訊預算執行管控。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資訊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1樓) |
聯絡E-Mail | at210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6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自傳),並請依序掃描以下資料於同一個PDF檔案上傳 (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最新一筆派令及審定函。 3.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本語或外語能力證明、專業證照、相關經驗工作證明等)。 二、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預計114年7月1日出缺,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葉小姐。(02-27258474,at2106@gov.taip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