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4~2025-11-10 |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三)符合獸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得申請執業者。 (四)具有獸醫、農業技術等相關類科資格或相關工作經驗及電腦文書操作之能力。 |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行政工作及專案計畫之執行、各項經費管理與相關請購核銷。 (二)畜牧場營運管理、實習產品販賣、動物疾病防疫和醫療照護等工作。(三)實習場所機具畜產保健科儀器設備維護保養和財產管理等工作。(四)協助實習課程器具材料整備、定期安檢保養科館與牧場設施,並填報相關安全檢查紀錄表單,以及其他報表。(五)牧場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勞務輪值工作。(六)帶領學生牧場值日工作。(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畜產保健科(32023桃園市龍潭區三林里民族路434巷81號)。 |
| 聯絡E-Mail | bettywu@ltsh.tyc.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於114年11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聯絡電話、E-mail等資料之正確性)。 (二)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後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2.大學以上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或曾銓敘獸醫職系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獸醫師證書影本8.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無則免附)。9.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專長、英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三) 資料登載不完整,或所附證件影本缺漏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另因係線上報名,所有報名資料不辦理退件。 (四) 經書面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1-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校得予從缺。(甄試結果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五) 正取人員若有資格不符或因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因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六)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甄試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七) 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者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自行負責。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 聯絡人: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畜保科鄭主任,電話:03-4271627;其餘問題請洽人事室吳主任,分機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