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7-11~2025-07-17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熟稔電腦文書處理(MSWord、Excel、Powerpoint)及網路操作。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成績分數相等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 工作項目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熟稔電腦文書處理(MSWord、Excel、Powerpoint)及網路操作。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成績分數相等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 | 
| 聯絡E-Mail | vsdty0207@mail5.va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請檢附報名表(至本處網頁下載,內貼2吋半身正面照片、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300字內以上簡要自述)、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等,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缺,於公告截止日前掛號郵寄本處憑辦(以郵戳為憑,親送及逾期不予受理)。 2.工作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月。 3.資格審查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擇期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及退件。 4.甄試項目:筆試、電腦測試及面試。筆試內容:專業知能問題分析與建議或公文寫作(本處業務相關內容)。電腦測試僅提供微軟相關輸入法。 5.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鍾語娟小姐收;聯絡電話:(03)4375863-8【共6線】轉213傳真:(03)4375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