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33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8~2023-08-01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學經歷專長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諳主計法規、內部審核等基本相關法令尤佳。 (三)具備電腦文書系統(EXCEL、WORD)操作能力。 (四)諳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五)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六)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分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主計業務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故宮博物院北部院區(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 |
聯絡E-Mail | anna0921@npm.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方式一:線上報名 請於112年8月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並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取得外國學歷請附駐外館處驗證文件)及語文檢定、專業證照、身分證正反面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 (二)方式二:通訊報名 1.請於112年8月1日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處主計室曾小姐收」(地址:111001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主計室公務科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或MAIL至anna0921@npm.gov.tw,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2.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 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博物館行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下載並填寫。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四)待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五等六級330薪點,折合金額42,801元。 (五)甄試及錄取公告程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通知面試(必要時得以視訊方式進行);未獲通知面試者,將不另行通知,所寄書面應徵資料如需返還者,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本職缺屬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職缺之職務代理,工作期間預計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僱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七)聯絡電話:(02)28812021轉 2682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