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清潔隊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清潔隊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 有效期間 | 2025-06-16~2025-06-20 |
| 資格條件 | 1.國民小學(含) 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2.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年齡及性別不拘,身體健康,能勝任清潔隊員工作,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體能好、具備環保知識及基本法律常識。 加分:擁有相關機具證照(職業大貨車駕照、鏟裝機執照等)為佳。 |
| 工作項目 | (1) 環境清潔、垃圾清除、跟隨垃圾車及上級交辦事項。 (2) 環境綠美化事項。 |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三段355號 |
| 聯絡E-Mail | pinchen1018@fuxing.ch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三、報名方式: 凡具前述資格條件,請自114年6月16日至114年6月20日止前,將上述證件,以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報名送交行政課。 四、報名地址:彰化縣福興鄉公所行政課(機關地址: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七段49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清潔隊員職務。 五、報名應繳表件: (1) 報名表一份。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4) 最近半年內二寸半身脫帽照片1張。 六、徵選地點:福興鄉公所。 七、錄取及進用: (1) 由本所組成甄選委員會公開評選,擇優簽請 鄉長核定錄取名單。 (2) 錄取人員接到通知後於報到日內辦理到職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3) 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 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八、其他: 1.報名文件及相關資料請用影本,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個人資料如需寄回 請註明並加附回郵信封,如否恕不退件。 2.錄取通知:評選後以電話通知錄取者至本所報到,未錄取者不另 通知,有關結果將另行公告於本所網站。 3.聯絡人:林雅惠 聯絡電話:(04)7707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