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餉點120點(33,190)至餉點170點(39,270)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7~2025-06-27 |
資格條件 | 1. 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或工友,並具備基礎電腦文書系統打字及使用手機通訊軟體能力,若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尤佳。 2. 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3. 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
工作項目 | 1. 協助辦公室環境場地及器材設備維護管理。 2. 公文收發彙辦業務。 3. 公文稽催業務。 4. 協辦研考小組及文書研考工作。 5. 交通及加班費用核算業務。 6. 辦公室環境植栽維護。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
聯絡E-Mail | dn2807@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參加應試者,請填妥檢附履歷表、現職人員身分證明文件(如現職通知書、服務證明書、在職證明書或最近1年考核通知書)1份,若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請繳交相關證件影本,如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請另檢附獎狀及戶籍謄本(不得省略記事)影本各1份,於114年6月27日(星期五)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局輔導管理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5樓)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輔導管理科技工」。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並以遞補相同職務列等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準;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輔導管理科陳專員(02-25702330轉分機5407)或人事室謝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403)。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2、同時有超額職工及非超額職工報名時,將就超額職工擇優遴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