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2~2025-04-11 |
資格條件 |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1.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不含委任升等考試),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者。 2.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3.熟悉WebHR人事資訊系統及電腦文書作業軟體(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與文件編排等能力,具人事差勤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4.能配合業(任)務加(值)班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人事室) |
聯絡E-Mail | a8901218@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線上報名(現職應徵人員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於114年4月11日前上傳至「DK:職缺應徵」,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面試)。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5、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6、聯絡人:楊小姐,電話:(02)85099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