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4~2023-08-03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Word、Excel基本處理能力。 三、具汽車及機車駕照。 四、積極、學習能力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並配合加班、輪值及出差。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土石流業務(協辧)、災防考評業務(協辦)、造林檢測及獎勵業務、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經建課(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於112年8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送達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三峽區公所秘書室。信封請註明:應徵經建課臨時人員。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http://www.sanxia.ntpc.gov.tw)招募菁英自行下載)。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合格之汽、機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後進行甄選,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三、聯絡人:三峽區公所經建課李課長,聯絡電話:(02)26711017分機701。 四、進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 五、薪資標準:月薪新臺幣26,900(含勞、健保等雜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