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徵求 辦事員~2025-08-11

徵才機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29~2025-08-11
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3. 銓審:現職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未受轉調限制者。
4. 無限制調任情事,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5. 考績:近3年考績2年甲等、1年乙等。
6. 獎懲: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
附註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附註 2: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 3 個月期間按 70%核發。
工作項目 1. 病理檢體核對及簽收計價、病理玻片蠟塊之檔案管理及掃描、報告複閱、病理資訊系統操作等等。
2. 部科內各項行政業務(公文收發、簽稿擬辦、各項請購及請修、庫房及財產管理、安全維護等等)。
3. 配合醫院當前重大政策支援之專案工作與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學科技大樓5樓 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聯絡E-Mail ysfang2@vghtp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日期:前述上網截止日前。
(二)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本職缺公告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
「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報名應繳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 報名應繳資料(請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 PDF 檔後上傳):
1. 報名表(請親筆簽名)。報名表請至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招考公告」下載
2. 個人自傳(內容包括:個人理念、自我工作期許等)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4. 大學以上至最高學歷之學歷證書影本。
5.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印本。
6. 現職派令影印本。
7. 現職銓敘審定函影印本。
8. 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印本。
9. 最近三年獎懲令影本。(無者免繳)
10.專業證照影印本。(無者免繳)
11.相關經歷、特殊表現證明文件影印本(無者免繳)
(四) 甄選方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 聯絡人:方先生(02)2871-2121 轉 8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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