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5~2025-08-04 |
資格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者。 (二)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受懲戒處分,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三)須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職務輪調。 (四)熟悉電腦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每日填寫並核對遲到缺曠課單,告知導師來電請假學生名單。 (二)進校務行政登錄缺曠、學生請假、改過銷過、學生獎懲等。 (三)每週公佈秩序整潔比賽評分並協請訓育組頒獎。 (四)失物招領物品管理。 (五)支援生教組所辦各項活動。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
聯絡E-Mail | 63300x@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工作內容請洽:學務處 25714211轉301,聯絡人:李主任。 報名疑義請洽:25714211轉611,聯絡人:徐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