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2~2025-08-01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者;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 電機電子、天文物理、數位科技、藝術展演相關科系。 (三)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無外國國籍者(出生地若為外國,請附無外國國籍證明)。 (四) 可星象解說或具天文背景者佳。 (五) 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足資證明者及熟悉電腦維修操作者尤佳。 (六) 須配合假日輪值。 (七) 鼓勵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身分者參與甄選。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
工作項目 | 一、劇場影片放映與展演解說、設備保養、故障排除、觀眾人數及場次統計彙整。 二、辦理劇場場務、票務等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之工作。 |
工作地址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 一律通訊報名,請於114年8月1日前以掛號郵寄展示組承辦人白煜華(以郵戳為憑),信封左下角註明(報名應徵代號及職稱:D2507;約僱職務代理人),郵寄地址: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郵遞區號:404023。 (二) 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1.繳交報名表一份。(如附表一) 2.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3.應徵者自傳。 4.與資格條件相關技術證照、語文證照影本及各類科所需繳交之文件。 以上1至3文件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二、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經館方內部初審後,擇優通知複試(於本館網站公告,網址:http://www.nmns.edu.tw)。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自報到任用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僱用。 六、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起。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布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 八、本職缺為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約僱原因消失時(原有缺額遞補人員報到時),應即予解聘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九、本案聯絡人:白煜華先生,電話:04-2322-6940轉634。 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