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苗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臨時專業輔導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18~2025-11-27 |
| 資格條件 | 1. 領有本國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以下簡稱相關專業資格)或具備本國諮商心理師及臨床心理師高(特)考通過證明文件。 2. 無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所規定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 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及促進學生學業適應。 2. 提供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協助及諮詢等服務。 3. 提供學生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4. 提供學校、教育人員、家長相關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等服務。 5. 接受本署、分區學校及駐點服務學校統籌調派與督導人員之專業督導,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6. 其他相關行政工作及由本署臨時交辦之學生輔導相關工作。 7. 在聘用期間,乙方願受甲方工作上之指派調遣,遵守甲方之一切規定;如因工作不力或違背有關規定,甲方得隨時解聘,並得請求因此所受之損害。 8. 新任臨時專業輔導人員,應到職後接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總召學校辦理之基礎培訓課程至少 40 小時,內容應包括服務內容、教育專業、輔導專業、網絡合作及相關法令等;每年應持續接受在職進修課程至少 18 小時。 |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經國路二段491號(國立苗栗農工)。 |
| 聯絡E-Mail | tzufang@mlaivs.mlc.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自114年11月18日(星期二)起至 11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五)前,請檢附報名表件及應繳驗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苗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輔導處(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苗栗區駐點),地址:360017苗栗縣苗栗市經國路2段491號,信封請註明專業輔導人員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有關該職缺之僱用期間與待遇(月薪新台幣47,363元)、工作時間及其他相關訊息,請詳閱甄選簡章。 (二)報名表件請自行上國立苗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網站下載填寫(報名表件均為 A4 規格) https://www.mlaivs.ml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 (三)資格審查文件(請裝訂成冊,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 1.甄選報名表(格式如附件 A-1)正本 3 份。 2.男性如役畢之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3.心理師證照(或及格證明)影本。 4.身心障礙者需另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5.切結書(格式如附件 A-5)。 (四)其他審查資料(請裝訂成冊,一式 3 份,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 1.相關學經歷證明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與青少年輔導工作相關之訓練與服務證明(如附件 A-2、A-3)。 2.學校諮商服務計畫書(內容以 3 頁為限,格式請以「標楷體」,字體大小「12」,行距為「單行間距」為標準),請具體說明擔任學校專業輔導人員之理念、目標及未來工作方向等,可「以學校可能發生之案例或事件」來敘寫(如附件 A-4)。 (五)應徵人員除郵寄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影本外,並請以電子郵件寄送(1)115年度臨時專業輔導人員第一次甄選報名表(WORD檔)及附件,以中文姓名命名【例:王小明.doc】,Mail至指定電子郵件信箱: black2182@mlaivs.mlc.edu.tw。 (六)甄試地點:國立苗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甄選日期暫定 於114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一),確切之日期、時間、地點,將於 114 年 12 月5 日(星期五) 前公告於國立苗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網站 (https://www.mlaivs.ml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請自行上網站查看,不另行通知。 (七)本案聯絡電話:037-329323 (輔諮中心專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