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技術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1~2025-04-21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理工相關系所尤佳。 (二)具office軟體等資訊處理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應迴避任用之情事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本職缺係現職人員連續請假達1個月以上及育嬰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僱用期限至115年1月30日止為原則,若留職停薪人員申請提前回職復薪,則僱至該員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以薪點280標準按月支給,折合薪資新臺幣37,800元,如遇行政院通案調整薪點折合率,逕以最新規定計之。 |
工作項目 | (一)化工類產品檢(試)驗作業。 (二)實驗室整理及維護。 (三)CNS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相關業務。 (四)商品檢驗品目判定結果及檢驗方法之來文承辦。 (五)其他綜合性業務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北門路1段179號 |
聯絡E-Mail | jerow.hou@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4月21日前至該總處「事求人」網頁,就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請填寫並確認:基本資料(含上傳照片)/學歷/經歷/語言能力/專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自傳〕,再點選「應徵職缺」(查詢及確定應徵職缺並確認履歷資料),附件請上傳下列證明文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工作經歷者免附)。 4.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逾期應徵及證件不全或以紙本報名者,均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並依線上履歷表所填電子郵件信箱位址通知面試,不另發紙本通知,必要時採線上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及信箱:06-2264101分機222,jerow.hou@bsmi.gov.tw,洽侯專員。 (三)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