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5-01 |
資格條件 | 1、 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以上畢業者。 2、 具電腦文書製作能力,並熟諳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操作。 3、 具備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者。 4、 具廣播發射架構、成音設備相關知識或維護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 工務維護(成音器材、發射機、發電機、鐵塔等機器設備維護保養)。 2、 公文處理、一般行政業務(含財產管理)。 3、 監聽廣播節目播放情形。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臺臺南分臺(臺南市麻豆區南勢里南勢85-21號) |
聯絡E-Mail | jing@pbs.n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役畢或免役證明(男性)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並於114年5月1日前上傳完畢。 2、 符合資格條件者,將視所具資格條件、工作經驗及相關證照,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請務必於履歷表填寫可順利聯繫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地址),資格條件不符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 獲通知應試者請攜帶身分證於所通知時間內至本臺指定面試地點報到(逾報到截止時間10分鐘即喪失應試資格;超過面試時間10分鐘即不得進場)。 4、 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5、 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6、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4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