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稱 | 副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9~2023-05-22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職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並具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含建築、土木、水利、水土保持等),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二)具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尤佳。 (三)具有觀光景點場館管理相關經驗尤佳。 (四)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國家風景區經營管理督導考核及人民陳情案件業務。 (二)國家風景區環境清潔維護及資源保育業務。 (三)辦理旅遊安全推動事宜。 (四)通用設計及無障礙交通環境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80號7樓。 |
聯絡E-Mail | ch3615@tbr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任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繳交現任工作證明書)等】完整上傳。 (二)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公告所列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2-23491500*8332張技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