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員)~2023-05-29

徵才機關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3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5-22~2023-05-2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者。
(三)具備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常騎車者佳。
工作項目 (一)志工管理。
(二)機關印信監印及公文書繕發。
(三)郵寄及交換公文書。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將簡式履歷表、約僱人員徵才簡歷表 (請至本所網站首頁https://www.taoyuan-land.tycg.gov.tw/ 「書表下載」處自行下載)、身分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或簽名)各1份,請於上網公告截止上班日前將相關證件資料逕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個人之聯絡電話及手機。
(二)符合甄選資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如有需求另行通知面談,若證件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尚請見諒;報名人員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若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逕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若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職缺係約僱三等職務代理人,月薪28,534元(含自提勞健保)。
(四)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至113年3月底)。
(五)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以遞補本課同職務職缺為限,遞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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