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3-05-23

徵才機關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3-05-16~2023-05-23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社會福利及社會救助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3年3月底),僱用期間如遇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待遇:22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28,534元(每月)。
3.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請詳述並於填表人欄內簽章)、最高學歷證書及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以A4紙張影印裝訂,於112年5月23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號人事室彭小姐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4.經審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相當職責程度所具知能之職缺。
6.聯絡電話:03-5218231轉171人事室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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