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5-21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16~2023-05-21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4.曾有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備註:
(一)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3年3月底,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二) 本案備取人員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得遞補原公告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三) 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5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2,425元。
(四)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706孫小姐。
工作地址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教育局人事室
聯絡E-Mail ar1405@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填妥後將掃描檔案及可編輯檔案併同寄至信箱:AR1405@ntpc.gov.tw)。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請於112年5月21日將前開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承辦人孫小姐(AR1405@ntpc.gov.tw)信箱。
※電子郵件主旨請加註「應徵教育局人事室4等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 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徵才錄取者將先行試用1個月,後續得視工作表現延長僱用期間。
(五)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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